私密书屋 - 经典小说 - 笨蛋老哥(真骨科)在线阅读 - #8558;оňɡňňsんǔ.#8573;о#9384; 伍拾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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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于程飞右眼眼皮很轻地跳动一下,对面电话没有被接起来。

    真稀奇,这次她没有接电话。

    他并没有拨通第二次,脸上也没露出——实际上心里确实也没做出任何——担忧的神色。

    他一个人住在山脚的一栋小房子里,白墙红顶,设施十分简洁,除去必备的床、桌椅和衣柜之外,什么都没有——包括灶具(除了热水壶)。他不怎么做饭,尽管他兴许是当今最好的厨子。

    因此,尽管屋内面积不大,却显得十分冷清。

    书房里更加空荡,除却当初房子的主人留下的一个大书架——于程飞买下这里时十分爽快,这让原主也十分痛快,因此留下了这个据说是被马克西米利亚诺一世使用过、并称赞过的可以占满整面墙的书架。

    毫无疑问这是充满热情的假话,尽管每一层都细心地抹上蜡油。

    当然,于程飞是不甚在意这些的,这个书架至今空空荡荡——只放着一把二胡和温湿度交感计。这种温度计在任何五金店都能买到,约合一顿早餐的钱。ňāňЬêìs&9405;ū.&9400;ǒ&8575;(nanbeishu.)

    当然他的生活并不局限在这里,在市中心——离他就读的学校不远——还有另外一套更大的房子,那里住着他的助理、司机、驾驶员、厨子和狗。他至今没见过厨子和狗长什么样。司机和驾驶员是他主动招聘的,他不太碰机械电子类的东西;助理、厨子和狗是于老爹放心不下,千里迢迢给他找的。先找的是厨子,怕亲儿子吃不惯外国菜(实际上他本人没什么喜好);狗是来这儿之后半多年,于老爹托人买的,据说是专业的精神抚慰犬;助理是最后加入大豪斯的,高学历,家境不差,模样身材都出挑,于老爹最后一次见儿子见还是无欲无求的样儿,生怕儿子是同性恋,于是把自己物色的未来儿媳妇也送到了芬兰。

    于程飞倒是见过对方几次——她在城市另一端的学校修习奢侈品管理,据说是个性格不错的姑娘。他也知道于老爹打的什么主意。

    姑娘挑的见面时机还挺好,难得在冬天里挑出风和日丽、太阳不过分热烈也不过分寒酸的一天。她穿的什么衣服,于程飞倒没太在意,反倒觉得这姑娘胸里塞的假体挺有意思,不像市面上流通的,某种意义上也算走在科技最前沿吧。这不得金贵金贵的。

    他领着姑娘去学校隔壁小店里吃卡累利阿馅饼和猪血黑肠,姑娘脸色就不太好看;等隔壁桌揣着钓竿喝完叁扎啤酒的红胡子大爷离开后,于哥打断了姑娘对这小店格调的批判:“你认为宇宙的本质是什么?”

    跨度忒大,姑娘瞪着戴美瞳的眼愣了:“什么?”

    于程飞咬一口黑肠,耐心嚼完,咽下去,又问:“你对人类的未来保持乐观吗?”

    姑娘心里已经开骂了。

    于总也算个叱咤风云的大佬,怎么就生出来这么个傻逼儿子?连搞暧昧都不会。要说开豪车蹦游艇嫌俗,想装逼去画展呀,去艺术馆呀,送艺术品珠宝呀,她也乐得发社交软件;这算怎么回事儿,这不就故意整她的?

    以为她当这个助理是上赶着啊?呸!

    她在家里也是千娇万宠的,要不是正好看他照片觉得气质不错,还钱多,她还不想当这个助理呢!

    她碰也没碰桌上的东西,手支在下巴一叉:“于哥——于叔叔说我叫你于哥就行——你这态度我也不是傻子,说实话结不结婚的也不是非你不可,但我要跟你闹个不痛快,家里人再见面谈生意就尴尬。”

    于程飞笑一笑,点头示意她继续说。

    “但我爸最近身体不大好,我没兄弟,公司状况你也知道于叔叔跟我爸交情不错,说实话我挺感激的,所以我希望咱们继续,互相了解了解。”

    于程飞往椅背上一靠:“快破产了,还隆胸?要把这钱省出来总交得起住宿费吧。”

    姑娘脸腾就红了,刷地一下站起来:“你有病啊!你怎么看出来的?!”

    店里人不多,加上俩店员一共七八个人,这会儿都齐刷刷看过来。

    姑娘尴尬死了,又颤巍巍坐下,眼圈儿红了:“反正于叔叔说在市中心安排了住处——跟你在一块儿。在不在一块儿的,随你便,但我的住处,那是那是于叔叔安排的,跟你没关系,我总能住吧?”

    于程飞瞥一眼她藏在袖子底下微微发颤的手,大冬天穿这么薄,就图个风度,也怪不容易的。

    他其实并不太懂得怜悯、情感种种之类的东西,但他受过教导。

    他微微一笑:“那行,现在跟我走吧。”

    这是他少有的几次亲自开车,姑娘坐在后座眼见离市中心越来越远,抖着嗓子喊:“你你你往哪儿开啊你?”

    于程飞说:“我的住处。”

    于程飞把人带到山脚小屋里——没别的意思,他取用的现金都在这里,银行卡今天又刚好没带在身上。

    他给战战兢兢的坐在床边的姑娘倒了杯热茶,姑娘脸都白了:“这里边有迷魂药是不是,你要趁人之危是不是?”

    于程飞说: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姑娘盯着杯子闻了半天,泪汪汪抬起头来:“我可告诉你啊,虽然我爸病危了,但我要出事儿了警察不会不管,别以为富二代就能逍遥法外!”

    于程飞说:“迷魂药可不光放水里,放车座椅上你也不知道,那还见效更快。”

    姑娘也许是信了,也许是打算破罐破摔了,默了两秒仰头把已经不那么烫的茶咕咚咕咚灌下去,一抹嘴盯着于程飞,等着看他还有什么“指示”。

    于程飞早就慢悠悠翻出厚厚一迭纸币,推到他跟姑娘中间:“这是去付给房东的租金欠款,之后联系王xx,号码已经发到你邮箱里。地址也一同发给你了,到那边他会给你安排住处,至于学费和生活费,同样找他就可以。”

    姑娘拿过纸币数了数,退回一小半来:“租金够了,不用这么多。”

    说完仍然低着头,这会儿兴许暖和过来了,耳根有点红:“谢谢于哥。”

    于程飞看了看手机:“拿着吧,出门在外得有点备用金。”

    姑娘终于卸下戒备,终于有心思打量一番周围,这里空空荡荡,实在……没什么人气。

    没活人气。

    姑娘冷不丁打了个哆嗦,于程飞又给她续一杯热茶。

    她咳一声,问:“你这…屋子这么空,不觉得无聊吗?”

    “还好吧。”

    “客厅连沙发都没有,来客人怎么办?也没电视。”

    “不会有客人来。”

    “我不就是吗?”姑娘说完又瞪大眼睛:“我不会是第一个客人吧?”

    “可以这么说。”

    姑娘咬了咬唇,神色有点不自在:“今天…刚开始说话有点冲,对不起了,我实在是没办法……”

    于程飞往嘎吱作响的椅子上一靠,笑说:“有很多解决办法,不过你挑了最看起来最省力的一种。”

    姑娘也没多少心眼儿,又觉得伤自尊,梗着脖子问:“那我还能怎么办?我家里又没兄弟可以照顾我、可以跟外人撑腰?”

    于程飞说:“那你自己呢?”

    “啊?”

    “令尊在做生意上很有头脑,留下的又不是烂尾楼,你自己为什么不接手做?”

    “我?”她指指自己:“我可是女的。”

    于程飞反问她:“所以女人在这方面有什么非退让不可的理由?”

    从没人问过她这个,妈走得虽然早,但剩下的人都对她千娇万宠,哄着捧着让着——当然看她爸形势不好,献殷勤的就更多,可她知道要让这帮人真跟自己成了一家,那就没自己说话的份儿了。

    因此,她得物色个不那么急功近利的。

    可,自己干?

    她从没这么想过。

    公司里也有女高层,少。

    且她从小就是被人扶着走的,哪里有自己迈腿的打算。

    她磕磕绊绊地说:“女…女人在这方面不如男人……”

    于程飞倒是没看她,反倒悠悠看着窗外,跟要睡着了似的:“你让我想起了一个女人。”

    “谁?”女朋友?

    “只是一个女人。”

    他母亲?姑娘暗暗地想,可据说他母亲因他难产而死,他怎么会有他母亲的记忆呢?

    “她父母都是政治家,她却参了军。她在战争中失去了一条腿和大部分内脏……”说到这里他想到什么有趣的事儿一样:“还有全部牙齿,所以在那之后她一直使用人造牙。”

    姑娘搓了搓胳膊:“这还……能活?”

    “能,医学技术么。在那之后,她转而研习……嗯…相当于…物理,研究一些当时人们并不太认可的东西。直到最后,人们终于认可了,但那时候已经晚了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为什么?”

    “猜猜呢?”

    姑娘想了想:“她…她不会已经死了吧?就像梵高的画在他死后才出名一样?”

    于程飞再次笑起来:“可以这么理解。”

    姑娘唏嘘起来:“为追求真理而牺牲自己吗……真是一位伟大的物理学家——她叫什么名字?”

    “她没有被记载到史册里。”

    “任何记录都没有?”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女孩总觉得于程飞在捉弄她,她有点恼:“你这是编出来逗我玩儿的吧?!”

    “这件事情确实发生了。”于程飞摸着手腕上那串骨饰品,他说:“不过么…与其说是为追求真理而殉道,不如说是送死。”

    “什么意思?”

    “假如面前有黑不见底的深渊,你会往下跳么?她当时就是在做这种事。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……”

    “谁知道呢。”于程飞第一次——至少在这姑娘面前是第一次——露出一种近乎嘲讽的、又像孩子失去母亲那样迷茫不解的神情:“殉道者之所以是殉道者,她的行为就从不被人理解。否则就是投机者了。”

    安静并不打算吃白食,她自告奋勇每周来给于程飞打扫他的小屋。

    当然,于程飞也许并没真把她当成未婚妻看,但他也没拒绝呀!再说她晚上留下来过夜,他也没拒绝。

    但也没发生什么更进一步的关系就是了。

    说实话,她隆胸,很大程度上就是在为这件事做赌注,她一向顺风顺水,从没一个人做过决定,但她不想在这件事上翻车。以后的处境怎么样另说,立时丢人是马上就能见着的。

    能嫁给于程飞,是她认知里的最优解——他家世好,不那么有城府,尽管游山玩水,但自己前几年折腾的东西都稳赚,到时候再说动他去帮自己管公司,那不是就把问题全解决了吗?

    可于程飞不像有那意思的人,他没说“咱俩断了吧”,也没说“成啊定个日子结婚吧”;要说单吊着她,想白睡她——那他倒是动弹啊!

    安静安安静静擦着书架,今天又是她来给他打扫房间的日子。于程飞倒不像那种事多的人,他没洁癖,也没说哪个房间能进哪个不能进,连她以为是他宝贝的二胡也可以随便碰。

    “别弄坏了,养成这样不容易。”就说了这么一句话。

    说实话,相处了两个多月,她对于程飞越来越有好感,假如他真成了她丈夫,那一定……自己或许会很幸福的。她咬咬唇,耳根有点红,继续浮想联翩。但他这个人…怎么说呢,看起来容易亲近,很有教养,说话总是和和气气,但,总感觉隔着一整个银河系。

    啊……

    安静的手停下来,对、和他即使面对面站着,也总会有距离感。这是怎么回事呢?

    他就在眼前,甚至伸出手就能摸到他的脸,可……

    安静打开卧室的门,于程飞正瘫在椅子上闭目养神,手机屏幕亮着,丝毫不怕有人窥探。

    她心里敲起鼓来,她想看看他的手机,就轻轻一眼,没关系的吧?!

    她屏住呼吸将目光移过去,屏幕上竟然是通话记录。

    事实上很少见他用手机——尽管他有整整一抽屉的手机。

    手机屏幕上全是与同一个人的通话记录,他给对方的备注是【pei】。

    大部分是拨出的电话,最新一条记录显示对方未接听。

    ……是谁?

    她收回目光,咬着唇发呆。

    椅子微微一动,于程飞醒了:“怎么了?”

    “啊…没什么。”她装作给垃圾桶换袋子:“打扫卫生……嗯?”

    垃圾桶里躺着一串东西,她仔细看了看,竟然是于程飞一直戴着的手串。

    “你的手链,不要了?”总见他戴着,她还以为对他而言多么珍贵。

    “嗯。”于程飞重新闭上眼睛:“将来会有新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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